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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6月10日,国新办举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重点工作任务吹风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回答了记者在降低药品费用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计划。
熊先军表示,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药品费用高是造成看病贵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为了有效降低药品费用,缓解老百姓的用药负担,2018年国家医保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根据税收政策调整情况,调整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平均降幅4.86%。
第二,同时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17种药品纳入医保目录。要求各个地方于2018年11月底之前执行新的价格和报销政策。截至今年3月,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照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的抗癌药总量约为628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达到了22.34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了采购费用31.81亿元。
2019年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强调度,督促各省按月上报进展情况。截至3月底,累计报销人次达到了20.94万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8亿元。
第三,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价格平均降幅在10.21%。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针对集中采购领域量价脱钩、区域壁垒、“三医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集中四个直辖市和七个较大城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用量采取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此次试点采购中共有25个药品采购成功,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2%,试点减负增效效应显著,预计节省药品费用58个亿。其中,为患者节省药品支出约23亿元。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还通过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规范基层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诊疗及用药行为,也对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在降低药品费用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把更多临床价值高、药物经济性好的药品纳入目录,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合理的临床用药需求,有效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同时,开展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通过以市场换价的方式切实降低药品价格。
二是进一步扩大集中采购规模。通过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评估工作,继续加强试点情况的监测和指导,启动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让更多的地区、更多药品参加到集中采购中,从而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集中采购的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