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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要闻

福建:加大健康扶贫力度 降低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健康 来源:央视网 2019年06月10日 14:27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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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切实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发挥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效应,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从提高报销比例、扩大补助范围、实行精准补助等五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坚决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

  调整“第一道”补助省市两级补助上限。保障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目录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对“目录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助。

  此次政策完善后,“第一道”补助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从50%提高到70%,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从70%提高到80%,县、乡两级报销比例上限仍保留90%和95%不变。

  扩大“第二道”补助病种覆盖范围。对保障对象中,患特定种类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集中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

  此次政策完善后,将福建省贫困人口常见多发、费用较高的21个病种纳入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补助的大病救治病种范围。

  实行“第三道”精准补助。年末根据医疗叠加保险资金结余情况,采取累进计算方式对保障对象在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予以分档精准补助。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只要是按规定纳入精准扶贫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享受“第三道”精准补助。

  《通知》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采取“先诊疗后付费”开展疾病救治及费用结算,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各级扶贫、民政部门继续做好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无户籍保障对象身份核实认定和户籍办理,确保全部纳入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享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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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编辑:魏利洁 责任编辑:张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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