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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去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以实施“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购销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其采取的主要管理措施为:
一是加强药品结算管理。对药品配送企业提供“两票”的药品给予及时结算,结算时需对配送企业在配送药品时携带的药品生产企业随货同行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药品配送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加盖配送企业公章)进行查验,查验合格的药品方可结算,对没有提供“两票”的药品推迟结算并追责,此结算管理方法效果较明显,大大促进“两票制”的进一步实施。
二是严格审核“两票”票据,并规范管理。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做到将每批药品的出厂发票、随货同行单加盖公章同本次配送药品的发票、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做到票据、账目、货物相一致,并装订成册,留存备案。
三是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监管。配送企业均要签订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对不能实施承诺“两票制”的配送企业,进行变更配送企业,选择信息化水平高、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能够承担实施“两票制”、配合提供相关凭证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的药品流通企业开展配送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相结合,对基本药物实施情况、“两票制”实施情况、票据的管理、储存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发现问题现场给予指正。2017年督查3次,抽查6次,促进“两票制”全面规范实施。
五是强化制度考核。将执行“两票制”纳入医疗机构年底考核及院长考核范围,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对药品采购“两票制”的重要性的认识。(内蒙古卫计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