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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要闻

北京友谊医院实现异地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健康 来源:央视网 2017年07月18日 09:19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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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7月12日,来自山东的杨女士经过在北京友谊医院消化分中心七天的住院治疗后,顺利康复出院。她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使用山东省社保卡,完成了出院结算费用的实时报销。今年3月3日,北京友谊医院通过测试验收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杨女士也成为直接结算服务开通后第五位直接结清住院医疗费用的异地患者。

现在,需要到北京友谊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异地参保患者,均可在参保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办理后即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享受当次出院结算实时报销。

为了方便异地患者顺利就医结算,这里还有一些小提示要注意。

直接结算是国家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垫资、跑腿、报销周期长”等问题而新建立的一种费用报销政策和结算方式。社会保障卡是直接结算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就医。在北京友谊医院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本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持卡人所在参保地的相关政策。

患者在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医院将根据持卡人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与患者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如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告知患者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将结算方式变更为全额结算后方可进行;全额结算后,相关费用信息由北京友谊医院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患者可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由于按照国家的部署,2017年各地需根据直接结算工作进度,逐步开通可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一年内逐步从启动到实现全部覆盖。因此,在2017年底以前,只有已与北京市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统筹地区来京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2017年底以前在参保地已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因所在统筹地区与北京市暂时还不能开通直接结算业务,本次来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并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若对直接结算相关政策规定、就医报销流程等事项有疑问,可以通过拨打本市或所在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了解。还可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以及本人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等信息。(北京友谊医院 供稿)

我要纠错编辑:邹杨 责任编辑:张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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