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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要闻

山东疫苗案两人获刑

健康 来源:健康报 2017年01月25日 09:29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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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潇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1月24日,该院在第五审判庭对被告人庞红卫、孙琪非法经营案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庞红卫、孙琪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疫苗等药品,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决定判处被告人庞红卫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43万余元。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药品依法予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庞红卫曾因非法经营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但她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非法经营疫苗等药品。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她将购进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B型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存放于不符合冷藏要求的场所,销售后再用不符合冷藏要求的方式运输,销售金额共计7497万余元。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孙琪明知母亲庞红卫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条件,仍帮助其记录账目、收货、发货、银行转账等,参与销售金额共计4266万余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庞红卫曾因非法经营疫苗被判刑后,再次非法经营疫苗等药品,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惩处。孙琪在庞红卫的安排下,从事记账、收发药品、办理银行转账等犯罪活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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