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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要闻

健康城市建设将获卫生母法保障

健康 健康报 2016年11月29日 14:50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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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首席记者韩 璐)“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说过,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今天,我们能不能说,健康城市建设是一个城市的良心?”在日前于上海市召开的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透露,我国卫生领域的母法《基本卫生医疗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有关起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健康城市建设,特别是其中蕴含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理念,将会以适当方式在这部卫生母法中得到体现。

  陈竺说,中国政府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并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确定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健康城市建设有了不同以往的内涵。他说,城市中影响健康的因素复杂多样,包括环境、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因此,城市领导在保障市民健康的工作当中,既要依靠医疗卫生的“小处方”,更要依靠社会治理的“大处方”,这就需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从立法、政策、规划、管理、社会动员各个层面贯彻大卫生与大健康理念,努力实现健康服务的全覆盖。

  陈竺指出,目前,我国健康城市建设重点包括:建立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机制,将健康城市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在健康影响因素评价方面,基于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制定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开展以社区为重点的健康细胞工程,即建设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探索全民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健康干预;开展健康城市评价,对所有国家卫生城市进行第三方评价;开展试点和示范工作,定期评选优秀示范城市,到2020年建成一批健康城市示范市,以示范引领带动健康城市建设的全面广泛开展,推动实现健康中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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